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

受害者情節


關於受害者情節,好像可以分成三塊,一塊迫害他人,一塊痲痹自己,第三塊人間失格。

第一塊,造成受害者情節的原因我猜測多數來自不愉快的童年經驗,其實這是廢話,若同意人的生命是不可逆轉,當然原因都是屬於過去完成式的而不是未來式的。如果在遠方只有奔馳的象群的廣大草原上裝可憐沒有什麼大不了,但是在有限空間的處境下硬要把自己放進受害者的位置,就有對象要被預設成加害者。長期處在「不管做什麼都不對,而不愉快都是因為自己」的狀態下,對內心並沒有以傷害他人為樂的傾向的人來說並不是件健康的事,尤其對敏感的人來說更是痛苦。通常敏感的人能夠迅速分辨每一個舉動是否為關係帶來正面效果,也在縝密考慮衡量後將事情導向自己理想中的模樣,若無論無何都要成為拿槍掃射導致對方遍體鱗傷,那是非常痛苦甚至要自我懷疑的。

第二塊,若在根本上已經認為自己是受害者,其實已經放棄了體諒、了解對方處境的感覺能力,像是病人自行拔掉俱有治療功能的導管,讓自己殘缺不堪卻很得意以為病情好轉。弱者往往令人同情需要幫助,而強者通常要付出更多,但是問題就在於,這個受害者—加害者的權力位階完全是無中生有的幻想,於是原本應該是平等的交流平台,現在完全變成受害者專屬享用的申訴管道,對方的死活只是如路邊的消防栓一般的存在。

第三塊,先前提到,我猜想受害者情節的源頭是童年的不愉快經驗,而成長的指標性任務的其中一項,也在於收復童年失去的領土,若至今仍無法擋下遠從童年滾滾而來的受害者慣性,也就缺乏了後設思考的能力,他無能意識到現在的處境早已不再是從前的絕對弱勢,情況已經隨著生命必然的茁壯與衰老產生了交替更迭。在某些特定的時刻面對特定對象,已經沒有誰應該虧欠誰。若不能和自己對話,會一點一點流失作為人的質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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